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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3-06-16 19:15 点击次数:68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异议声明。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80,888,98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经营范围为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稀土深加工产品经营及贸易;稀土技术研发及咨询服务;新材料的研发及生产销售;矿业投资;矿产品加工、综合利用及贸易。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稀土氧化物等产品的生产运营,以及稀土技术研发、咨询服务。通过外购稀土原料等方式进行分离加工,主导产品包括高纯的单一稀土氧化物及稀土富集物等。公司产品凭借优越的性能,广泛应用于磁性材料、发光材料、催化材料、晶体材料以及高端电子元器件等领域。

  公司持续推动实施技术创新与客户需求相结合的、定制化供给的差异化竞争策略,依据国家工信部下达的生产总量控制计划,综合当期市场情况与所属分离企业技术优势等因素,合法合规指导分离企业开展生产,保证不超计划生产。公司统筹协调原料采购与产品销售,各所属分离企业根据公司整体要求开展具体采购、生产与销售等业务。

  近年来,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稀土等相关资源,规范行业市场秩序,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务院及相关部委陆续出台了《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稀土行业准入条件》、《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建立稀土矿山、冶炼分离企业定期公示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稀土矿钨矿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管理的通知》以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指导性意见,支持大企业以资本为纽带,通过联合、兼并、重组等方式,大力推进资源整合,加快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严格控制准入标准及生产总量,大幅度减少稀土开采和冶炼分离企业数量,提高产业集中度;积极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切实加强稀土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建立稀土矿山、冶炼分离企业定期公示制度,每年第一季度向社会公示稀土矿山、冶炼分离企业的状况;淘汰不符合发展要求的稀土矿山开发项目,限制稀土开采、选矿、冶炼、分离项目以及稀土开采项目(符合开采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稀土企业集团项目除外),进一步缩减和优化了管理措施,以清单为主要形式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2021年1月份,工信部就《稀土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旨在根据稀土行业长期发展的战略和市场需求,对实际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规范,进而让市场在配置资源中起决定性作用。《稀土管理条例》的正式施行,将为行业未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制基础,使得稀土行业经营有法可依,稀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得到进一步重视,其战略价值和重要意义亦更加凸显。

  公司作为六大稀土集团之一五矿稀土集团的唯一稀土上市平台,是国内最大的南方离子型稀土分离加工企业之一。旗下主要分离企业已通过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三体系认证,并能实现十五种单一高纯稀土元素的全分离,有效地提高了稀土资源综合利用率。公司大部分稀土氧化物产品纯度大于99.99%,高纯氧化镧、高纯氧化钇等部分稀土氧化物纯度可达99.9999%以上,资源利用率达到98.5%以上;旗下稀土研究院系国家“863”和“973”计划承担单位,近年来所开发的联动萃取工艺设计和控制及钙皂化等多项技术在国内多家企业中成功应用,其在含酸和多组份体系萃取分离理论和工艺设计方面具有突出优势。

  稀土是国家严格实行生产总量控制管理的产品,公司作为稀土分离行业重要的企业,近年所获得的中重离子型稀土冶炼分离总量控制计划指标居行业前列。中国五矿以五矿稀土集团为平台组建大型稀土企业集团工作已通过验收,公司通过华泰鑫拓参股华夏纪元持股的圣功寨稀土矿探矿权和肥田稀土矿探矿权的运营实施符合相关的行业准入资格,现阶段,圣功寨稀土矿已完成矿区范围划定,为提高探转采工作效率,公司正优先开展圣功寨稀土矿探转采办理工作。此外,五矿稀土集团所属江华稀土矿山已于2020年顺利建成,公司的资源渠道优势将得到进一步保障。

  目前,圣功寨稀土矿探矿权和肥田稀土矿探矿权办理探转采的相关工作正在推动中,报告期内未进行矿产勘探活动。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从事固体矿产资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球经济波动明显,影响范围波及多个地区和行业,国内外市场环境面临较大的挑战和不确定性。在此大环境下,公司坚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强基固本、提质增效”的工作思路,抢抓市场机遇,把握政策导向,深化改革试点推进,强化基层实践,克服新冠疫情和市场波动带来的多重影响,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

  报告期内,稀土产品价格先抑后扬,多番波动。公司坚持回归经营本质,持续推进以技术创新与客户需求为核心的经营策略,构建以实用户为核心的营销体系,积极把握市场变化趋势,抢抓市场机遇,合理利用优势稀土元素的优势地位,及时调整库存结构,以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加强与下游企业合作力度,持续提升行业地位和影响力。

  公司不断加强节能减排、污水治理等领域的技术攻关与设备研发,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驱动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稀土研究院开发出南方离子型稀土矿洁净料液生产技术,并在定南大华启动工业化实施,达到减少低放固废产生量的效果;广州建丰在定制化稀土氧化物生产线上开发出稀土分离体系数字化互联系统,达到“分散监控、集中控制”的效果,保障了高附加值产品质量的一致性,该系统是稀土分离生产体系数字化的首次尝试,为未来实现自动化生产奠定了基础;公司深入开展了稀土串级萃取理论、稀土分离智能生产自动控制的软件系统、小粒度稀土品质提升工艺技术、基于闭路萃取分离氧化镱制备工艺、特定粒度控制氧化镝工艺等项目研究,并成功举办“2020第六届中国稀土萃取工程师论坛”。

  健全完善公司制度体系和法人治理结构。全面系统梳理“三清单一流程”,优化修订决策事项与核心管控事项,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依法依规治企、建立高效管控体系发挥积极有效作用;全面推行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与重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签订三年任期制聘任合同书,有效激发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有位必须有为和持续干事创业的动力;公司完成重组上市8年以来的首次分红,于报告期中期向全体股东现金分红近4,000万元,同时拟于报告期末再次实施现金分红4,904.44万元,逐步塑造为股东创造价值的良好品牌形象;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和成本,在兴业银行、招商银行等共计7亿元综合授信的基础上,于报告期内首次获得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基准利率贷款3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推行高标准强化安全环保责任体系,逐级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将环保督察整改责任动态落实到责任书中;推行HSE目标管理风险绩效金制度,采取日常监督考核与年终安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安全环保工作落实情况实施考核奖惩;创新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互检工作,实现对标互鉴,及时发现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了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

  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如下: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厦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雷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九、审议《〈公司关于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增设企业管理部,同时将规划发展部更名为战略投资部,其他部门设置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李星国先生、栾政明先生和胡燕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8,984,245.42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50,927,404.93元,母公司2020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为79,735,216.13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80,888,9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9,044,449.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尽可能综合考虑公司发展与投资者的利益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尽可能综合考虑公司发展与投资者的利益诉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细化对各项指标的管控,提升成本核算结果的精细化水平,更好地实现成本动态管理,公司在原有财务软件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将公司本部与五矿稀土(赣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稀土赣州”)本部发出存货计价方法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变更为“个别计价法”。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要求,上述存货会计政策变更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1、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已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前,公司本部与稀土赣州本部发出存货计价方法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1、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变更后,公司本部与稀土赣州本部发出存货计价方法采用“个别计价法”。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1、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对于过渡期政策的采用,新租赁准则允许采用两种方法:方法一是允许企业采用追溯调整;方法二是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第一季度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新租赁准则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发出存货计价方法变更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由于存货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对确定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故采用未来适用法。存货会计政策变更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存货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业务范围为公司本部与稀土赣州本部的存货成本核算业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对会计核算结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的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影响。

  新租赁准则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调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规定保持一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部与稀土赣州本部存货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为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细化对各项指标的管控,提升成本核算结果的精细化水平,更好地实现成本动态管理进行的相应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5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以上提案的具体内容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详见《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等。

  (1)国有股东或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电线)受托行使表决权出席会议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831,投票简称:“五稀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1、对每个提案只能表决一次,即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项中选择一项,否则视为废票;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厦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牛井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新租赁准则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调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规定保持一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部与五矿稀土(赣州)有限公司本部存货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为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细化对各项指标的管控,提升成本核算结果的精细化水平,更好地实现成本动态管理进行的相应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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