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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年金系列知识
时间:2023-06-17 14:01 点击次数:51

  职业年金可以看做是一项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既不属于社会保险,也不属于商业保险,而是一项单位福利制度。

  2014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正式建立,目的是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

  说白了,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相当于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的养老上了“双保险”。

  账户设置:只设立个人账户,这一点区别于养老保险基本账户+个人账户双账户的设置;

  举个例子讲,假设小明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5000,那么每月单位为其缴纳职业年金的数额就是5000*8%=400元,个人缴纳4%就是200元(由单位从工资里代扣),合计600元全部流向个人账户。

  一种情况是工作升迁或者变动,比如从税务局调到省财政局了,那么职业年金可以随同转移,新的单位继续为其缴纳就可以,资金可以继续累积;

  另一种情况就是小明升学、参军、辞职或者再就业后新的单位没有职业年金的,那么职业年金暂时不能取出,只能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和运营。

  简单说职业年金和养老基金、社保基金一样是可以作为投资基金的,本着“谨慎、分散风险的原则”被投资到证券市场获取收益,最大程度上保证职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

  从收益角度分析,小明退休后职业年金的总额除了单位、个人缴纳的部分之外,还包括运营收益和其他收益,这部分相当于“利息”。

  第一,退休时作为补充养老,按月领取,也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假设小明退休时职业年金账户的总额是30万(本金+收益),那么小明既可以选择“按月支取”,即每月发放30万/139个月=2158.7元,发完为止;当然也可以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保险的支出。

  小明要出国了,那么也可以提取职业年金,提取总额即是(400元+200元+运营收益+其他收益)*缴纳月数。

  无论是在职期间还是退休后小明去世,只要账户中有余额,其家属都可以依法继承并提取余额。

  企业年金制度建立的更早,制度成立于2004年,但是没有强制性,企业和员工自愿缴纳。

  有企业年金的企业大多是外企、国企和规模以上的私企,小规模的私企一般是没有职业年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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