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公司新闻

当前位置:主页 > 万向新闻资讯 > 公司新闻 >
男子用专用软件可在原机主不知情中注册登陆原机主某电商APP对该APP账户信息二次贩卖涉案金额达五万余元
时间:2023-11-19 16:47 点击次数:133

  身处互联网时代,人们在享受“大数据”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非法收集、买卖、使用、泄露个人信息违法行为日益增多,许多非法窃取个人信息的行为更是令人防不胜防。

  中间商赚差价由来已久,与此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却干起了倒卖社交账号的勾当,他们从“上家”购买某电商APP账号、密码,再向“下家”转手倒卖,做起了“中间商”。殊不知,这可不是什么“正经生意”,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2022年8月,郭某某组织陈某某、杨某、乔某某等人在“地推群”中购买了手机号码与手机验证码并注册某电商APP账户。

  所谓“地推”,就是“地推人员”前往超市、商场、农村集市等人员聚集的地方摆摊,通过免费赠送礼品等方式吸引群众,并编造虚假理由,骗取群众的手机号码,并将手机号码提供给“地推群”里的上线买家,买家收到手机号码后,便立即着手用该手机号码注册账号,“地推人员”再将手机收到的验证码提供给“地推群”里的买家。

  同年10月,晋中市公安局城区分局网安大队将犯罪嫌疑人郭某某、陈某某等人抓获。

  经郭某某供述,他们买上账号后通过“佐罗”专用软件(可以对手机进行刷机,改变手机属性),在手机号码原机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登陆原机主的某电商APP,领取APP账户内的优惠劵来低价购买物品并倒卖。

  经查,自2022年8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郭某某、陈某某等人从多个地推群里购买了4519个电话号码和注册某电商APP账户的验证码。

  其中,未注册过某电商APP账户的电线元不等,已注册过某电商APP账户的电线元不等。

  其中,新注册的某电商APP账户价格16元至17元不等,已注册过的某电商APP账户价格11元至12元不等。

  被告人郭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被告人陈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跟我们联系!

联系万向娱乐

Copyright © 2027 万向娱乐注册 TXT地图 HTML地图 XML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