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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快车】手机棋牌是娱乐还是赌博?法院判决告诉你
时间:2024-03-09 20:31 点击次数:51

  疫情期间,不少人闲在家中无聊,把麻将、扑克游戏“搬到”了手机上。因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便利的手机棋牌游戏,成了消磨时间的娱乐方式,但如果参与赌博,或者利用此种形式赚钱,那后果就严重了。

  张某许以营利为目的,从网络上下载打麻将的“今日花牌”手机软件,购买“今日花牌”的虚拟房卡,并在微信中建立“棋牌游戏”赌博微信群,邀约田某某、谭某某、向某某、覃某某等人进入该微信群,张某许给进群的人发送邀请码(即亲友号)或招募令,该微信群成员用其虚拟房卡即可在软件中以打“三星”、“痞子癞子杠”麻将的方式赌博,张某许按每局10元、15元的标准收取房费,共计收取房费6090元,除去购买房卡费用,非法获利4890元。

  张某许邀约谭某某合伙继续通过微信开设赌场,约定由张某许负责管理微信麻将群,组织人员,收取房费,谭某某负责购买“今日花牌”虚拟房卡,购买房卡的资金由张某许提供。期间,二人共计收取房费15260元,购买房卡支出6449.56元,张某许给谭某某分红8000元,自己获利810.44元。

  谭某某退出合伙,张某许继续通过微信开设赌场,共计收取房费32182.5元,购买房卡支出14099.89元,非法获利18082.61元。

  巴东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许、谭某某的行为,构成了开设赌场罪。依法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张某许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判处谭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利用网络平台及软件APP开设赌场聚众赌博,与传统赌场相比,看不见场地、赌资甚至赌徒,但在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区别。网络不是赌博法外之地,长期沉迷网络赌博游戏,可能构成赌博罪。也不要企图通过手机微信及移动通讯、网络平台来开设赌场,谋取利益,否则,触犯法律必将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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