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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区门诊慢特病申报、报销全流程来啦!
时间:2024-03-10 09:42 点击次数:196

  1.完整填写《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表》一份;2.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3.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院小结或近两年门诊病历资料及疾病相关的阳性检查结果(盖章);4.使用医保特殊药品的须提供相关专科医保责任医师的门诊处方和阳性检查结果,并加盖医院医保科公章。

  1.门诊慢性病:由患者备齐资料,到荆州市五医、荆州区中医院提出申请,评审鉴定通过后,由定点医药机构负责将鉴定结果通知到患者本人或家属。

  2.门诊特殊疾病:由患者备齐资料到所治疗的医院填写《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表》申请,由指定的慢特病专家鉴定签名,医保科签字盖章后由患者(家属)将资料送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批。

  3.单独支付药品及双通道药品:需填写《湖北省单独支付药品用药申请表》,单独支付药品和双通道药品需由指定的特殊药品责任医师开具处方并签名,申报流程与特殊慢性病申报流程一样。

  4.网上申报:“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中的“我要办”;“鄂医保”支付宝小程序中的“我要办”以及湖北医保服务平台个人网厅。

  门诊慢特病自鉴定通过之日起享受门诊待遇。所有慢特病、单独支付药品和双通道药品申报审批办理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门诊慢特病患者需携责任医师处方、社会保障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在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按审定的病种、用药范围就诊购药;直接联网结算医疗费用。

  已办理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就诊购药时出示处方、社会保障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定点医药机构可直接联网结算;省外异地联网可直接结算的五个病种: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透析、。如特殊情况不能异地直接联网结算,发生的门诊慢特病医药费由个人现金垫付后,凭门诊发票、购药处方及费用清单、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到医保服务中心申请报销。每年费用报销截止时间原则上为次年3月底。

  定点:门诊慢特病仅限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在非定点机构现金自费购药费用不予报销。

  限额:门诊慢特病实行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管理,额度未使用或有结余的不结转。

  脑瘫0-14岁儿童、儿童孤独症、苯丙酮尿症0-16岁儿童仅限在妇幼儿童保健医院鉴定和治疗。

  恶性肿瘤门诊中草药方剂限在荆州市中医院和荆州区中医院进行填表申报和药品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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